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主页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国家代码:13277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一、学院概况

  科技学院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目前设有人文分院、法商分院、理工分院、生命医学分院和艺术分院等五个分院、34个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医学、法学、教育学等学科。科技学院依托宁波大学的学科资源及师资优势,具备一支业务精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学院既拥有设备齐全的独立校园,又与紧密相连的宁波大学融为一体,能充分共享宁波大学一本学生的校园文化、学术氛围和优质教学资源,环境优雅。

  二、招生计划

  三、录取原则

  2、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学院对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6、学院对文理科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2、3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3--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

  8、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和日语专业原则上在105分以上。

  四、其他

  2、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

  4、学院通过招生热线电话和招生办主页公布录取结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天圣路505号 邮编:315212

  学院负责人:王文斌 学院招生负责人:林雪明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