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名称:北方工业大学
第三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第五条.办学地点:校本部(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第七条.学校隶属:北京市
第九条.录取规则: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可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及德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可招收英、日语考生,但其专业教学为零起点;经济与贸易类的专业教学背景为英语。
4.身体健康要求:以国家颁布的考生体检建议中所列举的“不予录取”、“不宜就读”作为录取限制条件。除此之外,无附加限制条件。
1)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不区分院校志愿填报顺序,除此而外,按照考生院校志愿填报顺序录取。
3)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3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凡录取考生入校后均需进行美术加试,加试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将其调剂到本校其它专业学习。
5)按各省规定,凡加分投档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排队,选择分数优先方式录取。
7)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凡本省专业统测成绩不低于本科线上20分,并达到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40%所计算的合成分,分省排序录取。
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专项测试成绩突出考生,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文化课考试规定,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20%。
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6.预留计划: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1%的预留计划,用于平衡各地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十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传真:01088801376
4.学校网址:http://www.n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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