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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1.学校名称: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5.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888号 邮编:330044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七条 学院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鼓励考生报考,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投档政策。

第十二条 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合格的艺术类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录取规则投档。

第五章 学籍管理及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对具备学院学籍,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印章的学历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立大学生资助办公室,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助学体系,通过奖、贷、助、勤、补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方式

E-mail: jxncxsyzsb@163.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888号 邮政编码:330044

第二十一条 录取信息通过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15年招生。

二0一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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