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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 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学校代码:13596)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性质: 独立学院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际情况,投档比例在100%-120%之间。
7、进档考生按“专业清”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在同一志愿的情况下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浙江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具体办法以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9、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依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定,颁发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联系人:赵良君、孟赵
E-mail: jtx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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