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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南昌理工学院  二、学校性质:

  三、办学地址和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340.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51万册,各种教育资产总计达16亿,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8亿。现有在校生近三万人。教职工18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800人,9名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校级领导中有两位省政协常委,三位博士,三位公办大学原校长或书记。

  学校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学生。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比较系统的掌握本学科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较强能力和技术研发推广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为国家振兴、民族兴旺、社会发展服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依据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委字[2009]2号《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 收费项目、标准:

  九、退学退费办法:

  十、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十一、奖学金与贫困生资助:

  评选条件:学生在校期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各科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即可申请评选奖学金。

  资助标准: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4、学校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800元、600元、300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3891958、3890888、3809888

监督电话:13870667688

学校邮箱:nclg@nclg.com.cn

投诉电话:江西省教育厅社管处0791—62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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