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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2项研究生实践基地被认定为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2019-12-16 0 新闻公告 来源:宁波大学新闻网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下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结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53号),此次共有32个基地被认定为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宁大申报的“宁波大学天台县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宁波大学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组委会翻译硕士专业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基地”被认定为2019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继2018年认定的3个省级基地后,目前宁大共建有5个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研究生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要途径。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是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核心,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学校积极搭建校企协同、校地协同的培养平台,集聚“校园-产业-社会”多项资源,构建合作层次更高端、合作方式更多样、协同程度更深入、培养规模更大、管理更高效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使基地成为区域相关行业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孵化和转化、研究生就业创业的重要基地。学校大力推进省级联合培养基地工作,加大对象山、天台等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示范推广,加强校院两级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完善“产学研合作、校政企联动、多学科交叉”的学科-产业协同的高层次应用人才培养体系,实现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强化地方服务职能取得双赢。

学校将以此次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为契机,扎实做好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人才培养供需互动新机制,着力提升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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