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1、学院全称: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招生代码:0112
3、办学层次:高职
5、省内外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招生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专业和计划》。
7、男女比例:除注明限招女生的专业外,不作要求。
“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等不宜就读我院各专业。另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报考我院助产、护理等专业,在毕业后就业时可能会遇到一定的困难。请报考我院的考生注意所选报专业的有关体检要求。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检。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以考生统一选拔考试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A.按照《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C.在学院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如不能满足第一志愿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对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由学院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1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1)联系电话:0574-88126016(兼传真),88126017, 88126018,88126069(多路接听)
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4)学院网址:http://www.nbch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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