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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南山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南山学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成立时间及荣誉:学校是由国家级大型企业南山集团投资33亿元兴办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成立于1991年,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高职院校,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晋升为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先后被教育部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委员会授予“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全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及“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 优雅的校园环境

  ◆ 优越的办学条件

  ◆ 优良的师资队伍

  ◆ 全新的办学理念

  ◆ 先进的教学模式

  ◆ 优异的教学成绩

  ◆ 可靠的就业保障

  ◆ 坚实的办学后盾

  第三章 组织机构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 对口高职本科: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参加2010年对口高职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

  第十二条 烟台南山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执行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六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报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1)不设志愿级差,选考科目不限。

  在上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校计划为止;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生源,按其填报的第二、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5)艺术设计、动画本科录取时必须在取得省级艺术统考本科证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工业设计本科录取时在取得省级艺术统考本科证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与同成绩的其他考生同样对待。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

  助学贷款:凡被我校录取的山东、江苏、湖北、陕西、甘肃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请祥看“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平台”。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烟台南山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

  东海校区地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开发区 邮编:265713

  咨询电话:0535-8609070 8609225 招生就业处: 网址 http://www..nanshan.edu.cn/zsb 邮箱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南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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