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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院简介

  山东省特色名校。 学院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文化塑校”的办学理念,坚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之路,顺利通过了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验收并获优秀等级,成功入选全国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试点校。

  全国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高校。 被中央军委确定为全国44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高校之一,2018年将为海军、战略支援部队定向培养士官200余人。

  国际化办学定位。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拓展国际化办学空间,与澳大利亚、马来西亚、韩国、泰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签订合作办学协议。2014年始与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合作办学两个专业。每学期选派优秀在校生赴台湾昆山科技大学学习交流。2016年选派留学生到泰国斯巴顿大学学习。

  第六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和泰安市人民政府

  第八条 学校代码:13861

  第十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十二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标准

  注: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 招生时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在本院学习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达到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

  第五章 录取规则

  1.录取方式: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原则

  2.调阅考生档案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进行。

  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完全按照山东省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第二十五条 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咨询电话(0538—8628118、8628178)或网站(http://www.mtotc.com.cn)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查询。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学院支付邮资)。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规定划拔一定比例的学费作为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和省市政府、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

  第二十七条 学生报到后,因某种原因退学,须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退学手续。自批准退学之日起注销该生学籍。退学学生所交学杂费,按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院规定考核合格,颁发国家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查询系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章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天烛峰路281号

  3.招生报名咨询电话:0538-8628118,8628178

  5.招生监督电话:0538—8628721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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