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录取规则:
2、录取方式: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4、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政策。
6、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8、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原则进行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10、新生入学:新生凭我院颁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的考生须向我院招生办公室申请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2、学历证书颁发:凡学习期满,经学院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注册的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1、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及部分企业资助性奖学金。
3、其它政策性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征兵免学费,退伍士兵免学费及其他政策性学费减免。
招生电话:028--38282113 38282112(传真)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6547105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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