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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39 。

学校现有磨家校区、北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2、北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

第四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五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报考师范各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没有明显身体缺陷。报考音乐表演(音乐舞蹈)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2、美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 实行“新课程改革”的省区,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重点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第五章 学费 住宿费 奖贷学金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我校住宿费用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至1200元。

第六章 其他

学校网址:www.mnu.cn

招生信箱:mnuzs@163.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绵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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