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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临沂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

  第九条 校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设有沂水分校、费县分校。

  学校现设有19个二级学院、9个科研院所、2个分校和2个附属中学,本科专业80个,涵盖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34349人,专任教师2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3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110余人。

  学校占地6000余亩,是目前国内单体校园面积最大的大学,校园由美国EDSA公司融合了美国斯坦福大学校园规划理念设计而成,校园环境优雅,学术底蕴浓厚。学校校舍面积155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实验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是目前国内高校建筑面积最大的楼体之一。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30余万册,电子图书13606GB,电子期刊3.5余万种,建成了国内较为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系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临沂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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