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江苏省招生章程

  高校全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校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晨光路2号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我国最早的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江苏省连云港市风景秀丽的云台山麓。学校的前身是1983年3月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连云港职业大学,1999年3月连云港职业大学与连云港市职教中心合并,易名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养。近几年来,学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对外合作办学等方面都取得长足的发展。学校从2000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已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注重国际间的交流合作,与韩国木浦技能大学、汉拏大学、木浦机械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日本佐贺女子短期大学结为友好姊妹学校,每年互派留学生、进修生40余人;另与美、加、德、澳等国也有着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在校留学生人数位居江苏省同类普通高校的前列。

  二、 录取规则:

  2、各专业外语语种选择不受限制;

  4、普通类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

  6、普通类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为历史、物理兼招,另一门选测科目不做要求;

  8、普通类各专业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进档后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并根据专业志愿情况录取或进行专业调剂,如因总分低且对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我校将予以退档;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则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

  10、招收艺术类考生的各专业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要求D级不得超过三门;

  三、 收费标准:

  四、 奖、贷、助学金设置情况:

  五、 联系方式:

  Email:lygtczjb@126.com

  联 系 人:姚剑

  邮政编码:222000

  招生QQ: 4658509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江苏省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