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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顺乐街33号。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562763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8010平方米,专任教师62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7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605.33万元,图书127.07万册。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3.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4.所招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学费收取标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学校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年 二等1000元/人/年

  六、获奖说明

  2.2010年,获得“第四届全国大学生金融投资模拟交易大赛外汇组和期货组全国团体双料冠军”。

  4.2010年,在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辽宁赛区一等奖”。

  6.2011年,校团委被团省直属机关工委评为“五四红旗团委”。

  8.2012年,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授予“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10.2012年,申报的《深入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五个模范”主题活动全面推进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首届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奖。

  12.2012年,荣获辽宁省普通高校非英语专业本科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竞赛一等奖。

  14.2014年,被辽宁省直属机关评为“三八红旗集体”。

  16.2014年,在二〇一三年度全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被辽宁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评为“平安校园”。

  1.调档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考生,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级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为2分。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

  考生需获得各省级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录取分数相同, 艺术文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艺术理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进行录取。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录取参考志愿线上考生;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专业综合课、外语、计算机)。

  省招考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本科录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专业综合课、技能)。

  联系电话:0411-86209933、86208881、86208758

  网 址:www.luibe.edu.cn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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