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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
其它专业均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 邮编 110161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录取男女生比例: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专业设置见计划表。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学费收取标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3、奖助学办法: 学院采取奖、助、贷、补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2)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将按辽宁省人民政府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帮助办理助学贷款,以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调档比例为120%。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录满为止。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7、联系电话:024-88045088、8804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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