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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师范学院2011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2011年六盘水师范学院招收普通本科生1050人、专科生1600人,分专业计划见招生目录。

  1、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专业安排我院无分数级差要求。

  5、报考我院艺术、体育类考生,必须取得经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对艺术、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择优录取.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收费标准

  五、招生组织机构

  六、学历证书的颁发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58-8602893

  E-mail:lpszjzx@126.com

  邮政编码:55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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