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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办学地点为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五、收、退费等说明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获奖说明

2014年获辽宁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调档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院校志愿及录取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注: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6、联系电话、网址

部 门: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学生处

传 真:024-89801188

E-mail:lnws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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