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21年博士后招收简章
经医院研究决定,启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博士后工作站)2021年博士后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择优招收、保证质量。
二、招收对象
具有医药及相关学科教育背景,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我院将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再按一定比例招收在职人员。
三、招收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如年龄超过35周岁且为40周岁以内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
(2)现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基金。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4)国际知名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人员。
(5)具备合作导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急需的研究能力。
2、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博士、在职工作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向我院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四、在站要求
1、申请人需向我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进站考核。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项目需要可在2-4年内灵活确定;对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应当根据项目资助期限和承担的任务及时调整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3、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合作导师提供科研经费。博士后进站后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日程安排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研究课题计划及基金申报标书的知识产权均归合作导师及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所有,获得的资助基金按科研经费管理。
4、申请出站的博士后,须按计划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符合国家博士后有关规定,并通过出站考核。
5、申请出站的博士后,在出站前应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博士后考核奖励办法》中关于出站标准的规定要求。
五、待遇保障
招收的博士后,除按照博士后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外,享受医院职工待遇,计算工作年限。
1.根据辽宁省《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凭进(出)站审批表、户口簿可在拟迁入地城镇地区办理落户。”
2、医院将为进站博士后申报辽宁省相关人才政策资助,根据《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给予设站(基地)单位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
3、根据辽宁省《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优秀博士(博士后)奖励操作细则,进站做博士后研究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省政府一次性奖励每人20万元(人民币)。
(1)业内公认招收单位认定的全球排名前200的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生,高校全球排名情况以其正式取得博士学位年度的“TIMES大学排名”“QS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或“上海交通大学大学排名”公布数据为准。
(2)来辽宁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上述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在辽宁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省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人民币)。
4、为非在职博士后发放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
5、非在职博士后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6、为非在职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
7、为非在职博士后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有关说明
本次招收的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比照编制内职工进行管理。
七、报名程序
1、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博士后申请表》及填写内容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发表论文情况需提供杂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毕业单位提供的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份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过期未提交将不能办理进站手续。
(3)申请人员拟在博士后期间从事的研究课题及研究工作的初步打算(纸质及电子版)、进站考核PPT并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博士后申请人简况表》。
2、申请人员须提供身体健康检查证明,要求为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含肝功、肾功、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胆脾胰及膀胱彩超等常规体检项目检测结果。
3、申请进站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3份。
4、申请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5、申请人员须提供本学科领域内专家推荐信2份(均要求原件),其中1位推荐人须为申请人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6、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员提供的材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技术水平和已取得的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同意招收者,由我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上报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正式录用。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并注明申请人姓名提交至医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11月3日
报名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1513室)
联系人:陈蕊
联系电话:024-31961536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21年博士后招收简章
相关推荐
- 中医学院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学习习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 的重要讲话精神
- 学校工会举行“ 健走展活力 人生更美丽 ” 喜迎建党百年女职工健步走活动
- 辽宁中医药大学组织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直播
- 附属医院张静生教授获“最美医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 针灸推拿学院召开团委学生会宣誓就职大会
- 关于2020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结果的公示
-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举办第一期“学术人生讲坛”
- 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2年上半年博士后招收简章
- 研究生学院召开2021级新生入学教育会议
- 信息工程学院开展“校企合作 共育桃李”走访 就业基地系列活动
- 附属三院开展“健心健康”中医护理养生操比赛
- 护理学院举办“梦想飞扬,青春护航”学位服发放仪式
- 校长石岩主持召开“校长与研究生面对面”座谈会
- 我校承办辽宁省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集中理论培训班
- 研究生学院各党支部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
- “扬中医国粹展天使风采”护理学院第十二届护理技能大赛圆满结束
- 辽宁中医药大学2021届研究生专场双向选择洽谈会邀请函
- 转发关于2022年度第一批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求实项目申报的通知
- 附属医院副院长王圣治为研究生学院讲授“敬佑生命 大爱无疆”专题党课
- 学校召开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新闻公告
- 转发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03-16
- 转发《市科协关于转发辽宁省科协的通知》的通知 03-15
- 转发第十九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征文通知 03-10
- 民进辽宁中医药大学支部开展“学雷锋” 义诊服务 03-09
高考招生
- 2017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2008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中医药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中医药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