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十大”精神,发挥科协组织在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线上线下系统联动,推进“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切实增强组织动员力、凝聚力、服务力,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将开展“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ZJS202101),下设2个子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围绕“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以择优资助、示范推广的形式,推动地方科协、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及创新组织等完善服务科技工作者的工作平台和抓手,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服务,建立长效性化规范化工作机制,打通团结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最后一公里”。
二、工作内容及基本绩效指标
(一)“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项目-“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科协(项目编号:ZZJS202101-1)
1.工作内容:
组织建设:提高组织服务力,为地方学会、基层科协和科技工作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保障;健全各地“三长”工作机制,以“三长”带“三队”建“三会”,积极融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公共服务:根据“科创中国”需求库中的技术、人才需求,设立科创联络员,促成科技成果转化或人才合作项目;强化科技工作者思想政治引领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咨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技能培训等服务。
调研咨询:开展科技工作者情况调研,了解本地区本领域科技工作者总体状况和群体结构,为科协和地方政府相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基本绩效指标:
(1)建立“三长”长效工作机制,“三长”队伍稳步扩大。
(2)建立不少于20人的科创联络员队伍,针对本地区“科创中国”需求库中的技术、人才等需求响应率不低于30%,需求满意度有效提升。
(3)开展面向科技工作者的的公共服务不少于7次,覆盖科技工作者不少于500人次。
(4)在“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科创中国”等平台上传科技人才信息不少于50项。
(5)形成本地区科技工作者情况调查报告不少于1份。
(二)“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项目-高校和企业(园区)科协(项目编号:ZZJS202101-2)
1.工作内容
组织建设:强化高校和企业(园区)科协组织建设,建立服务科技工作者的有效机制;推动建立高校、企业(园区)科协联合体,以轮值等方式开展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联系服务:结合“科创中国”需求库中的技术、人才需求,组织产学研对接交流活动,促成科研成果转化或人才合作项目;开展面向科技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开展面向科技工作者的科技政策宣讲、心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推动高校、企业与“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科创中国”平台的资源共享。
调研咨询:开展高校教师、科研管理人员、企业科技工作者等群体调研,了解其政治思想、工作情况和相关需求,为企业科技工作者建档立卡。
2.基本绩效指标
(1)高校和企业(园区)科协组织建设得到稳步强化,工作活跃度有效提升。
(2)建立不少于10人的科创联络员队伍,开展面向科技工作者的产学研对接等公共服务不少于7次,覆盖科技工作者不少于500人次。
(3)在“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科创中国”等平台上传科技人才、技术资源或创新需求不少于50项。
(4)形成关于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域科技工作者状况或科技人才成长的调研报告不少于1份。
三、资助对象及经费
“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项目-“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科协(项目编号:ZZJS202101-1)资助对象为“科创中国”试点城市科协,不多于20个。
“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项目-高校和企业(园区)科协(项目编号:ZZJS202101-2)资助对象为设立科协组织的高校和企业,不多于20个。
每项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可配套自筹相关经费。
四、周期
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022年8月。资助对象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规定工作内容,2022年8月履行结项验收程序。
五、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项目-“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科协(项目编号:ZZJS-202101)的,须为中国科协确定的“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科协。
申报“科技工作者之家”组织建设项目-高校和企业(园区)科协(项目编号:ZZJS-202102)的,须为正式成立科协组织的高校、企业(园区),且项目主体工作由其科协组织承担完成。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3.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条件,配备相对固定人员团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重大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项目的。
六、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发布申报通知起至2021年10月8日,逾期提交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1.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填写要求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并在封面页顶右侧注明要申报的项目编号。申报单位须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谎报、编造内容。
2.《项目申报书》填写完成后签字,于2021年10月8日17:00前,报送学校科技处,1223办公室,邮箱地址:wang_yiro@163.com。由学校初审通过后进行网络申报。
七、项目管理
(一)本项目为定额资助,立项资助经费原则上应当在项目任务书约定期间内执行完毕。工作经费超出立项资助经费部分,由各项目资助对象单位配套自筹经费解决,项目预算表仅编制本项目资助经费部分,自筹经费部分由资助对象单位自行管理。
(二)项目执行期间中国科协将进行调研督导,完成后资助对象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供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工作成效证明和其他辅助材料,履行验收程序。
(三)中国科协将适时安排工作交流活动,发掘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做法,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参与。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 联系人:段阿里 王艺蓉
联系电话:31176902
邮箱地址:wang_yir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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