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2021年上半年博士后招收简章
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辽宁中医药大学2021年上半年博士后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择优招收、保证质量。
二、招收对象
具有医药及相关学科教育背景,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符合博士后招收条件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具有博士学位的非在职人员。
三、招收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如年龄超过35周岁且为40周岁以内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
(2)现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基金。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4)国际知名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人员。
(5)具备合作导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急需的研究能力。
2.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由我校培养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鼓励留学回国博士申请从事我校博士后研究工作。
5.鼓励与企业博士工作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在站要求
1.申请人需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进站考核。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项目需要可在2-4年内灵活确定;对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应当根据项目资助期限和承担的任务及时调整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3.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合作导师提供科研经费。博士后进站后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日程安排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研究课题计划及基金申报标书的知识产权均归合作导师及辽宁中医药大学所有,获得的资助基金按科研经费管理。
4.申请出站的博士后,须按计划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符合国家博士后有关规定,并通过出站考核。
5.申请出站的博士后,在出站前应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考核奖励办法》中关于出站标准的规定要求。
五、待遇保障
招收的博士后,除按照博士后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外,享受学校职工待遇,计算工作年限。
1.根据辽宁省《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凭进(出)站审批表、户口簿可在拟迁入地城镇地区办理落户。”
2.根据辽宁省《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优秀博士(博士后)奖励操作细则,进站做博士后研究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省政府一次性奖励每人20万元(人民币)。
(1)业内公认招收单位认定的全球排名前200的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生,高校全球排名情况以其正式取得博士学位年度的“TIMES大学排名”“QS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或“上海交通大学大学排名”公布数据为准。
(2)来辽宁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上述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在辽宁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省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人民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聘职称的依据,已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留辽、来辽工作满一年,经用人单位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贡献特别突出的,可申报或认定正高级职称。
4.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
5.参加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6.学校为进站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
7.学校为进站博士后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有关说明
本次招收采取先进行博士后进站考核,然后通过入职考核,从拟进站的人员中选拔优秀的人员进入学校各类工作岗位。通过教师岗位考核的博士后,纳入学校“师资博士后”管理,除按照博士后有关政策管理并享受有关待遇外,须进入到教研室,少量承担教学任务,完全比照编制内职工进行管理;通过其他岗位考核的博士后,纳入其他工作岗位进行管理。
七、报名程序
1.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及填写内容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发表论文情况需提供杂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毕业单位提供的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份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过期未提交将不能办理进站手续。
(3)申请人员拟在博士后期间从事的研究课题及研究工作的初步打算(纸质及电子版)、进站考核PPT并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申请人简况表》。
2.申请人员须提供身体健康检查证明,要求为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含肝功、肾功、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胆脾胰及膀胱彩超等常规体检项目检测结果。
3.申请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4.申请人员须提供本学科领域内专家推荐信2份(均要求原件),其中1位推荐人须为申请人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5.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由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员提供的材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同意招收者,由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上报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正式录用。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并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lnzybsh@163.com,纸质版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并注明申请人姓名提交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6日
报名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机关楼1204)
联系人:王老师、邓老师
联系电话:024-312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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