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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1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的公示

2020-12-15 0 新闻公告 来源:辽宁中医药大学新闻网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辽教电(2020〔450号〕)精神,我校认真组织评选,经毕业生本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对拟推荐评选2021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选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至招生就业处(机关楼1201室)。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4-31207238;024-31207225。
特此公示。

辽宁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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