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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沈阳市标准化奖励资助(创新类项目)的通知

2020-10-15 0 新闻公告 来源:辽宁中医药大学新闻网

学校各部门:

根据沈阳市科技局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2019年度沈阳市标准化奖励资助(创新类项目)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资助对象
申请资助的单位须为沈阳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资助条件
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有利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有利于引领支撑我市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诸领域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有利于助推沈阳“四个中心”建设。
三、资助范围
(一)申请奖励资助的项目应为2019年度标准批准机构正式发布的标准。
(二)同一项目只能资助一次。多个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的,由各参与单位自行协商确定一个单位进行项目申报。
(三)同一内容标准转化为上一级别的标准,不再重复资助,但可以申请差额资助。
(四)同一个单位申请标准创新项目资助的,全年累计资助总额不高于100万元。
四、资助标准
(一)主导、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二)主导、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修订的,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三)主导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四)主导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按照总量控制原则,按一定比例予以资助。
五、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 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沈阳市标准创新项目资助申请报告;
(三)标准发布机构同意立项的文书;
(四)专家组标准审查结论意见;
(五)标准发布机构的发布公告;
(六)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标准文本及复印件(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应提供相关证明及中文文本);
(七)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八)标准创新项目的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九)其他有关材料。
六、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zp.kjj.shenyang.gov.cn/webManage_lddllb.do)进行身份注册,进入“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模块进行在线填报,计划类别请选择“2020年度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科技计划专项类别请选择“标准化研发补助”,科技计划资助类别请选择“后补助”,科技计划管理类别请根据相应管理处室选择“高新处”,提交材料,上传相关附件。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一式5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需连续编写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
七、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科技处 李琳 金毅轩 联系电话:3120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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