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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阜新校区南校区),邮政编码:123000;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南大街188号(葫芦岛校区),邮政编码:125105;

  阜新校区:采矿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安全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流体传动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加工技术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汽车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矿山机电工程)、工业设计、工业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涉外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土木工程(地下建筑工程)、灾害防治工程、交通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分析、工程力学(虚拟仿真工程)、测绘工程、测绘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英语(经贸英语)、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法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广播电视新闻学、动画、运动训练(篮球);

  学校专科层次办学地点为:

  应用技术学院: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电视新闻)、资产评估与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矿山机电、计算机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应用化工技术(爆破技术与器材)、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地质、皮革加工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工程测量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工程技术、矿山测量;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5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专科学制均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1854985 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321942平方米,专任教师 1752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695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17632.02 万元,图书 213.92 万册。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方向):英语(经贸英语)共1个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由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办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向考生及社会公布;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1)奖助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和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由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省属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平均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

  我校面向本科学生设立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特种奖学金和学生就业奖学金。

  (2)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标准和办法:

  ②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全额支付。

  A、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经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C、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E、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推荐;

  ④贷款的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额度,但每年不得超过6000元。

  A、“绿色通道”

  B、临时困难补助及特殊困难补助。

  C、社会奖助学金

  (具体办理程序待学生到校后办理)。

  1、调档比例: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2011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安排时: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分专业录取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

  七、艺术类、运动训练专业招生

  1、报考条件

  2、录取规则说明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运动训练专业:运动训练(篮球)

  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凡被我校运动训练(篮球)专业单招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它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联系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8-6511234、3350234(传真)

  电子信箱:syf1979080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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