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水利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10号。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方向)名称 | 科类 | 510107 | 三年 |
|
农业经济管理 |
| 510118 | 三年 |
|
园林技术 |
| 510202 | 三年 |
|
畜牧兽医 |
| 510308 | 三年 |
|
工程测量技术 |
| 520302 | 三年 |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 530102 | 三年 |
|
村镇建设与管理(城镇建设方向) |
| 540301 | 三年 |
|
工程造价 |
| 540505 | 三年 |
|
市政工程技术 |
| 540703 | 三年 |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 550201 | 三年 |
|
水利工程(城市水利方向) |
| 550204 | 三年 |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三年 |
|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三年 |
| |||
水电站动力设备 |
| 550401 | 三年 |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 590101 | 三年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610301 | 三年 |
|
会计 |
| 630601 | 三年 |
|
物流管理 |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五、收、退费等说明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⑴学院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⑶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选拔新生。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降分后调档,再择优录取。 8.联系电话、网址 传 真:024-89878806 招生网址:http://zszx.lnslzy.cn 2016年4月8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辽宁水利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新闻公告高考招生
学校老师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