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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转学公示

2021-08-19 0 新闻公告 来源: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新闻网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跨省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93号)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0] 17号)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对转学材料审核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同意,转入学校拟同意,教务处对学院提交材料复核后,于2021年8月18日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朱新宇同学转学申请,现将学生转学信息予以公示。

学生

姓名

入学

年份

2020年高考成绩

2020年拟转入学校专业同一生源地最低录取成绩

转出学校及专业

拟转入学校及专业

转学

理由

朱新宇

2020

569

536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因病

对公示信息如有异议,请于8月24日17点前,以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学校纪委或教务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要署真实姓名。

纪委电话:024-56864316,教务处电话:024-56861860或15241329195。

教务处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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