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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实验综合楼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2021-06-02 0 新闻公告 来源: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新闻网

我校对教学实验综合楼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进行询价招标公告,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

LNCC2021151

教学实验综合楼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

见附件

67000.—

本项目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 项目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日历天)。

3.本项目收取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前收取,质量保证期为1年。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及优良的售后服务。

4.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联系电话)。

6.投标承诺函。

7.提供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近6个月任意一月)。

8.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价格明细表,项目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表。

9.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页面截取打印版本。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

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供应商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4、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5、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可自行添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首页-供应商”中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请提供入库页面截取的打印版本。

四、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2、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竞争;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采用纸质邮寄形式递交,也可采用电子版发送邮箱方式递交。

(1)采用纸质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1正,2副)须密封递交。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处,项老师(收),联系电话:024-89708437

(2)采用电子版发送邮箱方式递交: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准备加盖本单位印鉴的投标文件扫描件,同时准备一份WORD电子版,形成加密的RAR文件(文件过大的可分卷压缩),也可以发到邮箱:lncczbb@163.com。

2、开标时间30分钟前,请参与投标供应商将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且可加微信)发至邮箱,便于建立开标群。

3、开标过程:

(1)在开标前,采购人通过微信建立开标群,开标群由采购人工作小组及供应商代表组成。

(2)采购人工作小组成员及投标人群内签到,签到格式为:“XX公司XXX(姓名)已准备就绪”。

(3)采用电子版发送邮箱方式递交的,开标时由投标人提供文件密码给采购人。

(4)整个开标过程全程监控记录。

4、已领取项目文件将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的供应商,采购人承诺在项目开标前不进行邮件的开启,此过程全程监控记录。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21年6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5号

联系人:项老师

联系电话:024—89708437

附件: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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