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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42.05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0.57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215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10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1937.38 万元,图书 22.72 万册。

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专业代码

学制

530206

三年

580203

三年

530208

三年

530201

三年

560301

三年

560102

三年

560504

三年

560502

三年

540601

三年

580201

三年

580103

三年

580402

三年

580102

三年

580202

三年

590301

三年

620203

三年

620401

三年

640106

三年

670105

三年

640106

三年

620405

三年

560502

三年

620203

三年

620401

三年

670105

三年

560102

三年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抚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1、学费收取标准:

工程监理、旅游管理、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人物形象设计、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工程造价、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专业学费为4500元/生学年;酒店管理(待审批)、电气自动化技术(待审批)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它专业学费为3500元/生学年。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获奖说明

七、录取办法说明

调档比例12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100%。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电话:024-53909888 024-53909890 024-53909891

网址:www.fvt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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