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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地质路386号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四、毕业证书说明

  五、收、退费等说明

  按着物价部门批准办并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国家助学贷款、省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爱心助学基金及扶贫助学等。

  凡是涉及获奖情况的,必须由活动组织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考生调档比例为120%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因专业学习限制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以及优先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第一志愿满额按第二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对报考同一志愿,且分数、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以报考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满足志愿。

  联系电话:0415-6228800 622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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