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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学院2011年秋季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金融学院

  三、层 次 ■ 本科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九、录取规则

  2、 认可各省市的加分政策,但享受加分的考生最高分值不得超过20分。

  4、 艺术类专科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与艺术加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校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及文化单科成绩无小分要求。

  6、 对采取平行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在1:1.05的比例范围内调档,学校根据实际调档比例在不超过105%的范围内行使自主录取权。对采用非平行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调档,学校在120%的范围内行使自主录取权。

  8、 中丹合作的专科专业国际金融、市场营销限招英语,并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等级要求C-级以上(含C-)。如口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则要求口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

  学费标准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学校名称 上海金融学院

  十二、联系电话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十四、网 址 www.shfc.edu.cn

  学校形成了完善的奖、贷、勤、补等帮困助学模式。对学业优秀学生设有国家、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校内、外专项奖学金,涉奖面达到40%左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同时开设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开辟“绿色通道”,对有突发困难的学生采取及时跟踪帮困。学校承诺:确保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 江苏省报考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本科选测科目等级要求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普通专科实行:选测科目无等级要求,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艺术类专科按江苏省最低学业水平要求执行。

  3、本科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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