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学院2006年秋季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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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等学校全称:上海金融学院
二、校址:上海市浦东上川路995号
三、招生层次:四年制本科,兼办三年制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五、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1)录取时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学院将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2)本科专业中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专业和中丹合作的专科专业国际金融、计算机信息管理、市场营销限招英语,并须参加英语口试。在文化课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口试成绩等级高的考生。
七、招收男女比例
学院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性别比例要求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考生均可报考九、录取规则(1)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认可各省市的加分政策,但享受加分的考生最高分值不得超过20分。(3)进档考生,按照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达到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投档。各专业志愿不设级分差。
(5)艺术类专科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与艺术加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院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及文化单科成绩无小分要求。(6)考生已达到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其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随机录取到未满专业;若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7)学院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调档,学院在120%的范围内行使自主录取权。十、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学费每生5000元/年;中丹合作办学的各专科专业学费每生14000元/年;艺术类专科专业学费每生10000元/年。住宿费每生 1500元/年。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金融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中丹合作各专业毕业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金融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NIELS BROCK丹麦哥本哈根商学院学业证明书。十二、联系电话、网址
学院地址:上海市浦东上川路995号邮 编:201209联系电话:021--50218552传 真:021--50213407E?mail:jzzb@shfc.edu.cn院校网址:www.shfc.edu.cn十三、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院对学业优秀学生设有多项奖学金,涉奖面达到40%左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院将实施帮困奖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一系列对学生的经济资助措施。
十四、监督电话
021----50218636 50218899转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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