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公办)。

  第六条 招生层次及学制:普通高职高专,三年。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文兼备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创建于1956年,伴随着祖国的石油石化产业及西部大开发而不断发展壮大。现已培养四万余名服务于祖国石油石化产业及地方经济建设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是新疆石油石化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2006年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2010年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实训设施先进齐全。开设石油、石化、土建、机电、汽车、计算机、自动化、电气、旅游、财经等十大类43个专业。石油化工生产技术、钻井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等五个专业为国家高职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两个专业为国家支持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建设专业;酒店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探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四个专业为新疆自治区高职特色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录取批次,区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区内分为单考单招、专科一批次。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单考单招除外)。

  第十四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高中毕业生,民汉兼收。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但钻井技术、油气开采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探技术、油气储运技术、油田化学应用技术等5个专业为艰苦专业,适宜男生报考。本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石油工程类部分专业为俄语,请外语语种为其他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学院招收“三校”毕业生,需统一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三校生”考试。

  第十八条 报考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奖学金:“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奖学金”分四等(3000元、1500元、700元、500元);“斯伦贝谢奖学金”以及其它单项奖学金。

  少数民族学生预科期间给予学费、住宿费补助,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

  第二十三条 学院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与疆内外10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固的校企合作关系。学院大力实施“订单教育”,以方便学生实训及就业。订单学生可提前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与斯伦贝谢中国分公司、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中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公司、中石油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能集团新疆准东煤业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三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正通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采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球国际酒店、瑞豪国际酒店等企业签订用人协议。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就业质量高。

  第七章 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

  网址:http://www.kzjsxy.net

  招生咨询电话:0992-3682527、3874101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