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昆明医科大学创办于1933年,遵循“崇德、精业、团结、奉献”的校训,历经81年的建设和发展,成为云南省最大的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省属重点高校。学校现有17个学院(部),23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科4个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2个。81年来,培养的8万余名高级医学人才扎根边疆,服务基层,为云南医药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及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做出了卓越贡献。
1.学校部委码:10678
3.校址:各校区校址如下:
1168号。邮政编码:650500
2014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
5.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7.毕业证书: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昆明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1.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相关学院、纪委和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3.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
1.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3.学校在各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www.kmmc.cn)。
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法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学,护理学,药学,临床药学,卫生检验,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学,药物制剂,医学影像学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专业等医学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市场营销专业的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住宿费标准六人间和四人间分别为800元和1200元。
1.我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昆明医科大学2014年在各省招生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情况,则比较考生的英语成绩,根据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英语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有关于对于总分相同情况下专科成绩的比较原则,则按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原则处理。
6.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
9.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以下情况不录、限录或慎录:
(2)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左利者口腔专业不录。
(6)身高:男生<170cm女生<160cm(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年龄﹥20岁,法学专业限录(考生慎报);男生<165cm女生<160cm,法医学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同时要求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标准体重15%;男生<165cm,女生<158cm,护理学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身高<150cm者慎录(考生慎报)。
种以英语为主,可选择法语或泰语。
学校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出。
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设立了多项奖学金。
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构建了以“奖、助、勤、贷、补、免”为主线的帮困助学体系。
1.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3.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E-mail:kmmczb@163.com
招生办公室传真:0871-65922957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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