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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浙江省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

  学院占地500多亩,建筑面积20万多平方米,其中教室50000 m2,图书馆5200 m2,实验实习场所35000 m2,宿舍55000 m2,食堂11000 m2。学院固定资产达22900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3033万元。学院现有藏书26.8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600多台,多媒体教室座位数2700多个,语音实验室座位数380个。现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化学纺织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艺术设计系、管理系、外语系、基础部、体育部等7系2部共30多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学院有教职工519人,其中专任教师298人,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0%以上。

  三、有关录取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须达到良好以上。其余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3、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处理,以加分后成绩排序。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五、学费标准

  学费:4140元/年·生;住宿费:600元/年·生。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国标代码:13137

  邮政编码:214405

  传真:0510-86022815

  电子邮件: zsb@mail.jypc.org

  本章程由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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