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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A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五、收、退费说明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照省物价部门及教育厅相关文件,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剩余学费。
六、录取办法说明
在报考我校第一志愿充足的情况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没有专业级差要求,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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