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为使广大考生清楚地了解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情况及录取规则,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代码:14241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1.调档比例:视各省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而定,按有关规定,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3.在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
5.凡未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在本学院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对待。
7.考生进校后,在规定的范围内,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8.各专业的招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六条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助学措施
2.根据国家和江西省教育扶贫工作有关要求,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精准扶贫)子女,在校期间享受学生资助政策要全覆盖。其中,国家助学金要全部受助,可根据家庭困难程度,按照每人每年3000或4000元标准发放。
4.可享受学院的“奖、助、补、减”政策。
(2)助:学院为家庭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并设立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助其完成学业。
(4)减:对个别家庭极其困难而学习十分优秀的学生,若缴纳学费确有困难,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学生修完学院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可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邮编:338015
传真:0790-685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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