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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江西工程学院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五、办学条件

学院拥有11个二级学院和思政部、公共课教学部,获批设置专业本科8个,专科56个,已形成以工学为主,电子信息技术为特色,经、管、艺、文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有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2个、精品课程5门、教学团队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各1个。现有教职工789人,其中专任教师512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164人(其中教授41人),占比32.03%;研究生学历156人(其中博士5人、硕士151人),占比 30.47%;“双师型”教师197人,占比38.48%;博导、硕导1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另有兼职教师126人,为专任教师总数的24.61%。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江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教育系统“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单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高校图书馆先进集体、高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劳动保障诚信等级AAA级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本、专科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2、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录取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

4、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承认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将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

七、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在学校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籍,学院自行招收的学生,纳入自学考试管理或接受非学历教育,参加自学考试各门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改委审批后的标准进行收取;若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手续的,按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办理退学退费。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立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提供助学岗位,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个人、专业奖学金制度。

十一、联系方式

传真:0790-6335088

邮 编:338029

网 址: http://www.ygxy.com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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