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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公办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中药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药物制剂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化工设备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计算机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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