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15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招生相关省(市、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
2.国标代码:11463
4.学校层次:省属公办本科
(二)学校简介
(三)人才培养
(四)师资力量
(五)科研成果
(六)学科实力
(七)地理环境
常州位于长江三角洲腹地,上海一小时经济圈范围内,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最具创新力城市,有读书、实践、创新的好环境。这里经济质量优异,社会安宁和谐,交通出行便利,生活环境优美,房价物价低廉,是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安家的好地方。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监督。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公布为准,也可登录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http://zs.jsut.edu.cn)查询,或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咨询。
1.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择优录取;
3.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5.江苏省录取等级要求。普通公办本科:选测科目BB(含)以上,必测科目均须在C(含)以上,信息技术科目成绩为合格;中外合作办学:选测科目BC(含)以上,必测科目均须在C(含)以上,信息技术科目成绩为合格;艺术类本科: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
7. 外省普通类录取规则是按照“先总分、后专业志愿”排序,即先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再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单科成绩、综合素质等安排专业;艺术类录取规则是在文化成绩达到合格线基础上,按照“先专业校考成绩、后专业志愿、再文化成绩”排序,即先按照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校考成绩相同时再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排序,校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再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综合素质等安排专业;
9. 录取结果查询由我校和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提供。
五、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六、报到与入学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文科专业:5200元/年,理科专业:5500元/年,工科专业:5800元/年,嵌入式培养专业:7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1.江苏理工学院
传 真:(0519)86999551
2.江苏理工学院中德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传 真:(0519)86999557
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网址:http://www.hs-merseburg.de(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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