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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1、学校全称: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12806

  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凤凰路校区)

  3、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

  5、办学性质:公办

  7.录取规则

  (2)外语语种要求:我院招生的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无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A、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各专业对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C、对江苏省参加注册入学的考生,考生必须取得全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且每门合格,对符合要求的提出申请的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E、有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的,具体要求为: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8.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为每生414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9600元/年;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1200元/年。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传真电话:0523-86158999 86663808

  (4)E-mail地址:jsmyzb@sina.com

  (5)院校网址:www.jsah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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