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考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经个人总结、部门考核、互评等环节,学校党委会研究审议,确定任琴等121人考核结果优秀,温世明等673人考核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24日至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如无异议,学校将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联系电话:0474-89891148989033 8989040 13947421074 15389741199 13694736635
附件1:2021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1年年度考核合格人员名单.xls
党委组织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1月24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关于2021年度考核结果的公示
相关推荐
-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梁政主持召开联系学院工作座谈会
- 关于申报第十六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展示活动
-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朱玉东一行深入泉山校区各二级学院检查指导开学复课工作并看望慰问教职工与返校学生
- 集宁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处联合审计处、学生处、图书馆深入卫生间改造施工现场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
-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十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同乔家村社区联合举办“青春艾飘香 志愿服务暖人心”实践活动
-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第七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 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关于撰写2019-2020学年学校本科教育质量报告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召开2020年度工作落实推进会议
- 关于2021年度集宁师范学院党建研究项目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调整党政干部联系班级人员的通知
-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你“温情护航”
- 集宁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举办“安全常识进校园 自防自救保安全” 安全知识讲座
- 集宁师范学院参加全区研究生教育会议
- 关于假期维修桌椅板凳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代表队在“学习强国?学习强我”首届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学习达人挑战赛中部赛区复赛中荣获三等奖
- 集宁师范学院音乐学院2019级蒙授音乐表演班师生参观学校察哈尔文化研究院
新闻公告
- 集宁师范学院图书馆开展新学期安全检查 03-16
- 集宁师范学院召开2022年共青团工作会议 03-15
- 关于建立乌兰察布市科协“科技人才库”的通知 03-14
高考招生
- 集宁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8年集宁师范学院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