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学院按照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并组织有申报意愿的老师申报。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申报类别
1.党的建设研究专项
2.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专项
4.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专项
5.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专项
6.体美劳教育研究专项
7.教育信息化技术研究专项
以上专项设立了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申报指南属于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根据申报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鼓励申请者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要求
?1.党的建设研究专项、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以个人项目、团队两种形式进行申报。其他专项以个人项目、团队、平台三种形式进行申报。
?2.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且不可交叉申报。
?3.个人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团队建设周期为2-3年,平台建设周期为3-4年。
4.以上个人项目、团队、平台的申报、立项及验收请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
二、 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诚信情况良好,身体健康,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学科视野开阔,对本学科发展有独到见解,在本领域内某方向有深入研究。项目申请者应为在编或在岗人员。项目申请者不限职称和学历,鼓励一线教师积极申报项目。
2.团队申请者(带头人)应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技术技能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治学严谨,师德师风优良,科研诚信良好。一般应是本校在编在岗科研教学一线的中青年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
3.平台申请者(负责人)应是本学科领域知名的带头人,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和良好的科研诚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水平和凝聚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申报的平台应依托具有较强科研综合实力的大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应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且已具备基本的研究基础和条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2)已获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团队等计划支持的创新团队,不再申报本项目。
(3)已获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相关研究方向的科研平台,不再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本次项目申报(个人、团队)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申请者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项目(个人、团队)申报操作手册》,分为“申请者项目申报”和“主管部门审核”两个流程,进行规范操作(见附件)。平台建设项目不采用网上申报,需提交纸质申请。
(二)承诺书需加盖公章,请申请者于5月24日前将纸质版承诺书交到科技处407,科技处将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科研诚信、意识形态及师德学风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盖章。
(三)需报送项目申报纸质材料:
1.个人项目、团队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申请材料”中导出)
2.平台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附件),以及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jnsykyc@126.com。
3.纸质材料请于6月7日前报送到行政楼科技处407室。
(四)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文婧 石文华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的通知》
?
?????????????????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1年4月28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相关推荐
- 集宁师范学院副校长梁政出席“国培计划(2020)”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项目集宁师范学院培训班开班仪式
-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讲好百年党史、上好‘大思政课’”大学习领航计划系列活动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保卫工作部(处)进行开学复课前安全隐患大排查
- 集宁师范学院现代服务学院举行2019年本科教学公开示范课活动
-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张秀文深入联系班级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 集宁师范学院举行2021-2022新学期升旗仪式
- 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
- 集宁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关于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抗疫斗争伟大实践影像、海报展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 关于征集全区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学习夜校”第五次集中学习
-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 集宁师范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举办“庆党百岁生 展我地科风”主题党日活动暨《建筑设计基础》课程作业展
- 集宁师范学院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人席东民作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指导专题讲座
- 转发《关于发布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党总支等部门联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 中标公示
- 集宁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发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信仰的力量”党史知识展览开展
新闻公告
- 集宁师范学院图书馆开展新学期安全检查 03-16
- 集宁师范学院召开2022年共青团工作会议 03-15
- 关于建立乌兰察布市科协“科技人才库”的通知 03-14
高考招生
- 集宁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8年集宁师范学院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