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泉山校区学生餐厅档口合作经营招标公告
为丰富校内餐饮市场,不断满足广大师生多层次、差异化的消费需求,经后勤基建处饮食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将泉山校区学生餐厅档口的经营权对外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集宁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处饮食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集宁师范学院泉山校区二楼餐厅档口合作经营项目(麻辣烫,面食)
三、合同期限:2021年3月1日—2021年7月15日
四、报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丰富的餐饮经营经验和良好信誉,熟悉高校餐饮规律,经营餐饮业经营期内无重大违规和不良记录;
3.具有维护高校校园政治稳定的意识、良好的抗压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具备高校餐饮所涉及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安全应急预案;
4.具有较完善的食堂管理制度,具备较强的员工队伍储备;
5.其他涉及国家和学校招投标事宜相关的要求。
五、招标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2月27日(9:00-11:00;14:00-16:00)
2.联系人:宝瑞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电话:15849441000
5.地点:集宁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办公楼201办公室
6.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个人身份证。
7.投标时间:2021年2月27日17:00时前
开标时间: 2021年2月28日9:00时
开标地点:集宁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处会议室
六、招标保证金
所有参加投标人员在开标前必须交纳人民币壹仟元(1000.00)保证金,开标结束后未中标的全额无息退还,中标的转为承包风险保证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投标人确因特殊需要退出投标的,必须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招标方说明原因,否则招标方视其为无故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书面通知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到达招标方;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集宁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处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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