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发布“2020年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及工作实际情况,根据部门本学期工作计划安排,同时也为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对疫情防控及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执行情况,经学校决定开展期中安全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25日(泉山校区) 11月26日(白海校区)
二、检查内容
(一)疫情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执行教育部“五个一律”工作开展、执行情况。
(二)各部门与下设科室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学院与各教研室、实验室、机房、班级等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各学院完成相关部门下达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效果如何。
(四)各部门、各学院所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通道是否安全畅通。(包括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机房、体育教学中心、网球馆等重点部位)。
(五)校园饮用水、设备清洗消毒、学校食堂、校内超市等按照食品卫生和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工作是否到位。
(六)学校科研、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实验用品的采购、使用、储存和处置流程是否健全。
(七)检查各楼宇值班、校园巡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充电等危害师生安全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安全大检查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联合检查组。
(二)检查组要认真检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负责,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按时、按点在岗。
(四)保卫处将检查结果形成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限时督促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完成整改工作。
(五)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期中安全大检查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体系。
保卫工作部(处)
2020年11月23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相关推荐
-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春组织召开“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
- 等级考试身份认证识别系统中标(成交)公告
- 关于白海校区变更上网方式的公告
- 学史增信 学史崇德 学史明理 学史力行 -----集宁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育教学见习圆满结束
- 集宁师范学院召开2021年度工作部署会议
-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刘春深入化学与化工学院走访调研
-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2021年度评选表彰师德标兵的决定
- 中标公示
- 集宁师范学院召开数学与统计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推进会
-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公示
- 关于开展“劳动美”劳动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 集宁师范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召开“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及“师德师风”研讨座谈会
-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梁政出席并指导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 集宁师范学院图书馆开展新学期安全检查
-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李景杰参加2022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
- 集宁师范学院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
-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宣讲团深入集宁师范学院宣讲
-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朱玉东出席马克思主义学院“形势与政策”课集体备课会
- 集宁师范学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六次工作会议
新闻公告
- 集宁师范学院图书馆开展新学期安全检查 03-16
- 集宁师范学院召开2022年共青团工作会议 03-15
- 关于建立乌兰察布市科协“科技人才库”的通知 03-14
高考招生
- 集宁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集宁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8年集宁师范学院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