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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第三届大学生体育节暨第八届“健康杯”排球赛的通知

2020-09-08 0 新闻公告 来源:集宁师范学院新闻网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推动我校排球运动的发展,积极培育排球文化氛围,增强学生体质,经集宁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在集宁师范学院泉山校区、白海校区举行2020年集宁师范学院第八届 “健康杯”排球比赛,请各院(部)接到通知后提前组队,安排队员进行排球技术及体能训练,积极备战。现将第八届排球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集宁师范学院

二、承办单位

体育学院、校排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宣传部、团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各院(部)

四、组委会

主 任:李树林

副主任:刘 春 许 卫(常务) 梁 政

委员:张 富、王俊平、李瑞俊、马占权、孙 霞、任 琴、兰林世、李 俊、李东平、王顺利、南国栋、张继征、

王培青、青 龙、胡文弢、王燕如、王汉君、张 伟、张志强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月25日。

地点:集宁师范学院泉山校区、白海校区排球场。

六、参赛资格与报名要求

(一)资格

各院(部)在校学生,参加比赛的学生必须严格执行竞赛规则,任何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和言论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二)报名工作

各院(部)报男、女各一队,不分本科组、专科组,每队队员限报10-12名,领队1名,教练员1名。

报名表(电子表格、纸质各一份)于10月12日前交体育学院排协主席崔海涛(电话:15148851025),未按时报名作弃权处理。

七、参赛办法及名次评定

(一)本次比赛不分本科组、专科组。分校区进行比赛,泉山校区男女排各取前4名,白海校区男女排各取前2名。

(二)体育学院以班为单位参加比赛,上场队员要求必须是五男一女,录取前三名。

(三)比赛规则以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4年排球竞赛规则》为准则。

(四)本次比赛泉山校区分组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小组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二阶段复赛采用五局三胜制。男女各分2个组,每小组取前两名进行交叉比赛,小组赛中的成绩不计入复赛。

小组积分:胜一场积3分,负一场积0分,弃权积0分,(小组赛三局两胜制:2:0时,胜方得3分,负方得0分;2:1时,胜方得2分,负方得1分)如积分相同,按得失局,得失分率依次排列名次。

八、奖励办法

1.泉山校区男女前4名发奖杯并给予物质奖励;前四名奖励排球4颗—1颗,由名次从高到低递减;白海校区男女前2名发奖杯并给予物质奖励;第一名奖励排球3颗,第二名奖励排球2颗。

2.体育学院前三名发奖杯并给予物质奖励;前三名奖励排球3颗—1颗,由名次从高到低递减;

3.颁奖时间统一定在下一届体育节闭幕式上颁奖。

九、服装

为保证比赛的规范性、严肃性,反映我校排球运动员的精神风貌,每队必须备有颜色一致、印有标准号码的统一服装。无统一服装不得参赛。

(一)背心前后要印有号码;

(二)背心后背号码高度不小于20厘米,前胸号码高度不小于10厘米,号码边宽不小于2厘米。

十、仲裁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王俊平 牛爱兰

委 员:侯 勇 王晓瑭

(二)竞赛组

组 长:杨 辉

(三)裁判组

裁判长:杨 辉

裁判员:体育学院学生20人

十一、领队会及抽签时间

各队队长或领队于10月12日下午4:30到逸夫楼体育学院Y909办公室开准备会并抽签。

集宁师范学院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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