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做好本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本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正式报到、注册时间:
1.2020年8月29、30日:2018级全体学生,2020年专升本学生。
2.2020年8月31日、9月1日:2016、2017、2019级学生。
二、报到、注册流程:
1.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二级学院报到;
2.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的缴纳按《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全面实行学生网上自助缴费的通知》(集师财函〔2016〕11号)规定办理;
3.在籍学生凭缴费收据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科办理注册手续(经审核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在其学生证和学生学籍登记表上加盖“注册”章,本学期未加盖注册章的学生证,不能作有效证件使用),同时教学科在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注册,学生即取得本学期学籍。
4.因家庭困难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按期缴纳学费的,需办理缓缴学费手续,经本学院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
三、凡在2020年9月1日(星期二)17:30时前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学生,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并须在2020年9月14日之前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作退学处理。
四、各二级学院须于2019年9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前将本院本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报我处学籍科,并对未报到、未注册学生提出处理建议。我处对各二级学院学生报到、注册情况进行审核,对未如期报到及注册的学生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校审批。
五、学期注册是学校学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经注册,方可获得在校继续学习的资格。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学生报到、注册的规定,组织学生按时完成报到、注册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对违反报到、注册规定,弄虚作假注册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 务 处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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