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对全区各级各类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陈列馆等文化设施开展全面排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二级学院:
现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6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对全区各级各类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陈列馆等文化设施开展全面排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党宣办发〔2020〕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全力做好对我校校史馆、元瓷博物馆、民俗陈列馆、美术馆等文化展馆设施的全面排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校内各文化设施主管部门、主管学院按照附件1中《关于对全区各级各类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陈列馆等文化设施开展全面排查的工作方案》中的排查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对我校相关文化展馆设施的自我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按照文件中的各项要求,认真填写附件2中的《未获得法定资质展馆登记表》。
三、按照文件中的各项要求,随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组来我校排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请于7月17日18:00前将附件2《未获得法定资质展馆登记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注:在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处签字盖章,地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处保留空白即可)送交行政楼314室,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jnsfxyxcb@126.com
联系人:宝力 电话:18904744887
附件1 关于印发对全区各级各类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陈列馆等文化设施开展全面排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 未获得法定资质展馆登记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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