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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名称: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办学性质:山东省济南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丹桂路2011号。

  ★学校品牌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备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山东省济南师范学校、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济南幼儿师范学校以及创建于1979年的济南广播电视大学。1992年开始举办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班,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三校合并改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为一所培养、培训学前和小学教育师资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山东省重要的幼儿园、小学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办学经验、优质的办学资源和较高的办学水平,为全省的学前教育和初等教育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级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教师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与管理优秀单位、济南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专业设置 以师范类为主,共设13个专业。2016年拟招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小学方向)、美术教育(小学方向)、英语教育(小学方向)、语文教育(小学方向)、数学教育(小学方向)七个师范类专业和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原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市场营销、艺术设计、早期教育五个非师范类专业。

  ★院系设置 学校目前设八个学院,其中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艺术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目前高职(专科)在校生4127人;远程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网络教育学院,利用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和先进的网络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远程开放教育注册学生保持在万人规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专业志愿:

  2.艺术类:

  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1.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不招收非英语语种的学生。

  3.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

  第十八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现各专业学费:学前教育、小等教育、早期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4000元/年;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8000元/年;会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市场营销45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7207777 传 真:0531—87207777

  电子邮箱:jnyzzsjy@163.com

  邮 编: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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