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 高考招生 >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四条 学院招生类型为普通本科,学制四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会、省教育厅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我院根据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及本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考虑各种因素,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015年我院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之内。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必录和选录线。

  1、我院在各省出档的考生中(除内蒙古外),专业调配采用“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设为3分,即第一专业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

  3、我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的批准,我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一、音乐学、舞蹈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院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15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2015年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可在省际间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我院第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规定如与各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相关规定冲突,按各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九条 2015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①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5000元(闽价费[2010]197号文);

  ③法学(海商法方向)、电子商务(校企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闽价费[2014]167号文、闽价费[2007]163号文);

  ⑤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软件工程(校企合作办学)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闽价费[2007]163号文、闽价费[2008]160号文、闽价费[2013]167号文);

  3、教材费:按学年预交并结算,毕业时结清,多还少补。第一年按每人600元预交。

  第二十条 退费办法

  ①、缴费后未报到的全额予以退还。

  ③、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⑤、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不予清退。

  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此外,还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六章 纪律检查

  第七章 附则

  诚毅学院网址:http://chengyi.jmu.edu.cn/

  招生办传真: 0592-6180587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集美大学诚毅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