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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佳木斯大学

  3、办学类型: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公办

  5、录取规则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一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为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专业安排原则:专业清原则分配专业,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先安排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 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与其所报专业相近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8)外语语种要求:英语、英语(S)只招英语考生,俄语(零起点)招收英语、俄语考生,日语招收英语、日语考生,非零起点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考生,其它专业没有语种限制。

  (10)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6、学费标准: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8、学生按学校规定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后,达到毕业要求者,由学校颁发佳木斯大学毕业证书,

  9、联系方式

  (2)招生办网址:http://zs.jmsu.cn

  (4)邮编:15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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