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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招生层次: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章 收费标准

  专科专业:

  动漫设计与制作(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联系人:刘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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